枞阳义津:铲除罂粟原植物千余株
本报讯 日前,枞阳县公安局义津派出所连续查处5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铲除罂粟原植物1144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罚款1人,不予处罚3人。
4月19日,义津镇塔桥村村民何某某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166株,经民警宣传教育后,何某某当场全部铲除。4月20日,该何又主动铲除种植在另一块菜地里罂粟78株。4月22日,塔桥村村民王某某在民警的教育下,主动铲除自己种植的21株罂粟原植物。 4月23日,该村村民江某某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60株,民警发现后当场予以铲除。义津所依法决定对何某某、王某某不予处罚;给予江某某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
4月23日,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塔桥村伍某某(女, 59岁)家菜地里有罂粟原植物,经清点数量为793株,民警当场铲除。经调查发现,伍某某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年,病发期间疼痛难忍。去年10月份,同村村民伍某(已去世)给其一个成熟的罂粟种子,告知关节疼痛时将罂粟植株捣碎敷在关节位置,能够减轻疼痛,伍某某随即在自家菜地进行播种。目前,伍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4月23日,民警在塔桥村多处荒地发现种有罂粟植物,经调查走访未发现违法行为人。民警遂将荒地中26株罂粟予以铲除,并拍照取证。 (章小华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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