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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质量

安徽法制报 2014-04-11 20:56 大字

枞阳讯 近年来,枞阳县公安局采取六项举措,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和公安信息化工作,实现了网上办案全覆盖、办案场所规范管理、民警执法素质以及执法能力大为提升等目标。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 2012年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

该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执法规范化领导小组;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局党委每年都要专题研究公安法制工作,并逢会必讲、调研必谈、大事必列;强化分类指导,跟进执法办案功能区改造、执法质量考评、执法专项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同时,该局制定《集体研究案件制度》、《关于规范保候审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执法办案区安全管理规定》,《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执法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制度及管理体系,促进民警规范执法。同时完善考评制度,推行个案质量评判和案件质量把关制度,加强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执法环节、执法场所、执法个案的监督。

该局采用集中学习等形式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组织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通过召开视频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让广大民警理解掌握《刑诉法》、《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新精神、新变化。通过在公安专网登载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全局执法民警提供学习平台。组织法制民警到基层一线实战单位进行个案实地指导和讲评,提高执法民警对法律知识的应用水平。

该局多方把关,严格案件出门和网上办案程序。每一起案件均由部门法制员初审把关,然后逐级由部门领导、法制部门民警、法制部门领导、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核,环环相扣,确保案件质量。深化法制员制度,制定出台《枞阳县公安局法制员奖惩办法》,加大对成绩突出法制员的奖励,坚决杜绝法制员“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明确规定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考评。要求案件网上规范流转率达到100%,证据材料上传率达到100%,实现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严禁案件系统外流转,凡违反规定不录入系统、不上传证据材料的案件,法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核、审批。法制大队确定专人,加强对网上执法办案的日常巡查、日常考评和监督管理,定期通报,确保案件证据全部上传,案件办理全部网上流转。

该局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完成县局办案中心、 12个派出所的办案场所改造。健全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切实防止违规取证,实行执法安全事故“零容忍”。法制、督察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将办案场所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中,确保执法安全。 (方娴胡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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