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债夫妻共担债务
本报讯(杨佳佳
记者
周国庆)2013年12月31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齐某起诉要求一对已离婚夫妻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5万元和逾期利息获得支持。
被告李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双方共同在安庆经营网吧。2010年9月,因经营需要,李某出借据向老乡齐某借款10万元,后归还5万元,并将余款5万元重新换据向齐某出具借条,写下归还计划承诺书。因网吧经营亏本,李某丢下网吧给老婆王某经营,自己下落不明。当齐某起诉王某要求归还5万元欠款时,王某称已在2012年10月与李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该笔借款由李某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清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李某在原告向其主张权利后负有偿还义务。尽管在借条中没有被告王某的署名,但该案债务是在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借款亦用于合法共同经营活动和夫妻共同生活中,被告王某对债务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李某与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齐某借款5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新闻推荐
本报讯(见习记者
程呈)近日,一位来自枞阳县的读者向记者反映,自己属右下肢残疾,行动一直不便,得知早在2010年我国相关政策已经出台,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也可以学开车了,多年的驾驶...
枞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枞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