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再婚老母赡养费法院强制划扣银行款
本报讯(胡其志
陈丽丽
记者
周国庆)俗话说“生儿育女为防老”,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家住枞阳县麒麟镇某村的王老太虽有二子一女,晚年生活却无着落,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王老太之女姚某银行存款1500元扣划至法院。10月21日上午,王老太领取到了赡养款。
2010年11月,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王某诉二子一女赡养纠纷一案,经法院传唤,老人的子女均未到庭参加诉讼。经查实,王某早年丧夫,一人拉扯二子一女并抚养成人,现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但年迈的老母似乎成了三人的负担。原来,2010年王某再婚时,与子女订立了一份协议,即王某再婚后子女便不再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义务的权利。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协议,遂作出判决王某二子一女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1000元。法院判决生效以来,王某的三个子女从不主动履行义务,每年赡养费均依靠法院强制执行,其女姚某自2012年7月开始一直拒付。
2013年7月21日,王老太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其女姚某给付2012年7月至2103年6月的赡养费。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姚某家,姚某均拒绝履行其义务,且拉近亲属无理对抗法院执行。为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强制扣划了姚某在银行的存款1500元。
法官提醒有赡养义务与责任的子女,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坚守道德底线,莫让“常回家看看”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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