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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孕期脾气大准爸爸诉离不立案

安庆晚报 2013-09-14 16:15 大字

 

本报讯(李金娟

 

记者

 

周国庆)因为妻子怀孕期间经常无故发火,丈夫无奈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给出不予立案的答复。

2012年,小王与小刘在亲友的介绍下相识并结婚,2013年5月小刘怀孕了,一家人非常高兴。谁知,怀孕后的小刘变得易怒易躁,经常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发脾气,加上丈夫小王年轻气盛,两人不时发生争吵。2013年9月10日,小王在与小刘发生矛盾后一怒之下走进法院大门,要求与妻子小刘离婚。

枞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小王的陈述后,给出不予立案的答复。法官告诉小王,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通常女方在怀孕期间容易情绪不稳,丈夫应该多包容体谅。法官的一番话说得小王面红耳赤,当即表示回家好好照顾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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