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17年缘尽和平分手
本报讯(周正春
记者
周国庆)“我们都分居17年了,尽管这样我不怪他,现在只要把婚离了就行。”6月13日,由于这位妻子的大度与宽容,使这起离婚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原告王某是枞阳县白湖乡人,1989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本村的胡某;当年3月8日,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胡某入赘到王某家。由于二人婚前了解不多,婚后不久就口角不断;两人的女儿出生后,争吵仍然是家常便饭,有时胡某一时之气还对王某拳脚相加。1996年6月,王某带着7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在外打工为生;胡某去了北京打工,二人夫妻情分越来越疏远。
此后,尽管王某多次到北京找过胡某,但胡某总是以老乡与朋友的身份接待她。转眼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并有了工作,王某觉得对自己的婚姻也应作一个了结,于是她来到法院咨询如何解除婚姻。
枞阳县法院法官在了解王某的请求与婚姻状况后,当即立案并电话通知了胡某,胡某表示同意离婚,但没时间回来签字。承办法官随后拟好协议,通过传真方式将协议传给了胡某,胡志签完字将传真传回。6月13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一桩让双方纠结多年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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