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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费用涨声一片

安庆晚报 2012-06-22 20:03 大字

[摘要]一季度全市住院总费用上涨19.55%,次均住院费达4865.03元

 

本报讯(记者

 

徐基松)

 

 

 

“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住院费用上涨幅度不应该这么大啊!”6月19日,市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市新农合运行情况。通报显示,一季度全市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住院总费用同比均出现了上涨,而多地由于上涨幅度过高也因此被点名。目前,各项上涨数据已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据了解,今年安庆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8.27%,一季度全市农合基金支出2.4853亿元,补偿受益达210万人次。“各地住院实际补偿比虽有上升,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报显示,一季度全市住院实际补偿比为53.75%,而全省住院实际补偿比为57.12%。

与去年同期相比,一季度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通报显示,一季度全市住院总费用上涨了19.55%;次均住院费用4865.03元,高出全省平均费用511.03元。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上涨了2.84%,乡级医疗机构同比上涨了4.39%。

由于上涨幅度过高,多地也因此被点名。其中,宜秀区、枞阳县进入全省县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同期涨幅最大的20个县(市、区)之列;迎江区、太湖县、望江县进入全省乡级医疗机构同期涨幅最大的20个县(市、区)之列,其中迎江区位列全省涨幅之首。

与县、乡级医疗机构相比,市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均出现了上涨。通报显示,一季度市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为16955人次,同比上涨了9.97%,较去年四季度上涨了46.2%;次均住院费为4850.9元,同比上涨了5.12%,较去年四季度上涨了2.26%。

通报指出,被点名的当地农合办应加强监管,切实采取措施,控制降低住院费用。同级别医疗机构中费用较高、涨幅较快、实际补偿比较低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及涨幅,严控自费药品比例和不可报销的诊疗项目费用,努力提高参合农民的住院实际补偿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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