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虐而亡直逼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软肋
[摘要]朱凌
担心年事已高的老母亲无人照料,枞阳县一对年过五旬的夫妇将母亲接到家中居住。然而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夫妇俩于是建起了一间小瓦房将母亲锁住,之后又商定将瘫痪在床的母亲饿死,在发现母亲还一息尚存后,恶媳竟干脆用被子将熟睡中的婆婆捂死。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恶媳妇被判无期徒刑,儿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安庆晚报》9月20日)
我无语。为老人被虐而死,也为老人的儿子儿媳犯罪领刑。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养儿为了防老。换言之,也就是说子女有赡养老人为老人送终的义务。不管老人是贫穷还是富有,是无疾而终还是卧床病榻,作为子女都有不可推卸的尽责尽孝义务。现实生活里,不孝之子不少见,但像这种将亲生母亲由饿而至捂死的并不多见。人性的惨忍让人心惶且戚戚。
但是任何的犯罪都有其心理轨迹可循,梳理老人的儿子儿媳心理轨迹,我们会发现当初他们是担心老人在外受苦而将其接至家的,后由于家庭不和再加上老人行动不便乃至卧床不起,他们遂产生了嫌弃乃至抛弃的念头,以至恶念左右之下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老人的生命。至此,我们不妨作一假设,如果老人不是行动不便,悲剧是不是可以避免呢?我想有可能。再进一步假设,如果老人重病时有相应的养老及社会护理保障,这种悲剧还会发生吗?因此我敢说老人被虐而亡直逼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软肋。
有资料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已近2亿,在我国还不是很富裕的时候,不知不觉中我们已走向了老龄化社会。养老的压力在独生子女时代将更为突出。尤其在农村,由于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了,留守村庄的老人的生老病死已是一个困扰当代的社会问题。养老养老,没有养哪能善老?从老年人权益保护角度而言,养老送终亦是老年人权益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如何让所有的老人都能安享晚年,走完余生,做到老有所养,老有善终,现实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常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尽管目前老年人权益总体上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与改善,但我们也要看到那些因家庭困难、不和等因素而处于劣势的老年人的不幸。解决了他们的不幸,老年人的晚年幸福才能从整体上得到改善。首先要改变养老观念,不论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还是社区及社会养老,都是养老的一种模式,只要能颐享天年都是不错的选择。其次就是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加大社会养老投入,尤其是村级及社区养老投入,给老年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养老及护理保障。同时社会基础组织要经常性地上门看望老人,了解他们的疾苦与现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因家庭矛盾导致的老人权益得不到有效落实的要予以调解。这些当是保障老年人权益上的基本要求,只有这些得到了切实落实,我想诸如这种老人被虐而死的悲剧才有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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