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情执行”感动被执行人
□
和义
张勇
国庆
本报讯
“原情执行”,是指执法办案中不仅考虑案件事实,还要考虑到社会人情,努力实现事理、法理、情理的有机统一。日前,枞阳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原情执行执结了一起赔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年前,家住枞阳县横埠镇某村的宋某下班回家后,与邻居左某夫妻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互殴以致酿成纠纷。枞阳县法院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判决被告左某夫妇共同赔偿原告宋某经济损失3700元。
案件于今年5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邻居关系,强制执行不利于邻里和睦,便主动联系该村村干一道做左某夫妇的思想工作。但左某夫妇自恃年事已高,声称二人均患有高血压,生活都靠子女接济,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7月14日,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冻结了左某夫妇在银行的一笔28000元的定期存款。由于直接扣划银行存款会给左某夫妇带来利息损失,执行法官便主动向左某夫妇说明情况,敦促左某夫妇主动履行义务。左某夫妇权衡之下,当即表态交付赔偿款。
8月25日,左某夫妇如约来法院履行了义务,同时向法官表示了歉意和感谢。
新闻推荐
□
孙春旺
卢向波本报讯
9月4日上午9时许,宿松县千岭乡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雨福村进行入户走访时,有群众反映:一自称九华山观音寺尼姑的人,四处进行敛钱活动。接...
枞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枞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