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赖”涉嫌“拒执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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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业广
周国庆
本报讯
21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吴某某经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女,系挂靠辽宁省抚顺市大新物流公司名下两辆重型运输货车的实际经营业主。2008年12月21日6时许,她雇请的驾驶员李某驾驶货车在安庆开发区光彩大市场二期路段将行人钱某(男,60多岁,枞阳县人)撞伤致一级伤残,呈植物人状态,钱某子女被迫将市内仅有的一套住房变卖筹措治疗费用。为此钱某依法聘请律师具状宜秀区人民法院,将肇事车辆车主吴某某及车辆投保的辽宁抚顺市某保险公司和驾驶员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百万余元。
该案经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17万元,吴某某等连带赔偿66万余元。在诉讼中被告吴某某领走保险公司赔款17万元占为己有,在有关方的催促下,近半年后其扣下先行预付的抢救费用6万元后将余款11万元付至宜秀区人民法院。其间,吴某某将拥有的两辆货车予以变卖,造成人民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其消极对待法院判决义务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加剧,被害人的一双儿女因家庭需照料护理而引发夫妻失和双双离婚。
针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恶劣行径已涉嫌构成犯罪,宜秀区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鉴于被执行人居无定所,蓄意躲避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将吴某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随后,吴某某在辽宁抚顺市被缉拿归案。继而查明了被执行人吴某某与家庭成员隐匿转移在辽宁抚顺的财产,继而在江苏常州市购置大宗财产的犯罪事实。
如今,等待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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