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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冤家牵手言和

安庆晚报 2011-04-28 22:55 大字

 

 

周正春

 

周国庆

本报讯

 

因琐事夫妻之间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到法庭起诉离婚,法庭依照诉讼程序如期开庭。与以往不同是,这对夫妻的两个子女及父母、兄弟全到法庭旁听。开庭前,承办法官利用其家人都在场的情形,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和教育,法庭变成了如何处理家庭矛盾、父母如何尽教育子女之责的课堂。正是法官巧妙的调解,最终使这对夫妻牵手言和。

原告苏月与被告房满(均系化名)系枞阳县白湖乡某村村民。1991年二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了两年之后终于走进了婚姻殿堂。婚后夫妻俩生育了一女一子,儿女已经上了高中。婚初,为了生计两人与农村里的其他夫妻一样在外打工;但随着孩子的长大,房满希望回家创业。2008年上半年,房满利用自家兄弟的房子在家乡创办了一家服装厂,在夫妻俩用心经营下生意还算红火。之后不久,房满与妻子苏月之间为家庭经济等问题矛盾不断,苏月不时在服装厂内找房满论理并争吵。在法庭上苏月表示,由于家庭矛盾,房满将服装厂内设备及家中价值较大的东西全搬走了,并且已经两年没给孩子学费及生活费了。苏月忍无可忍,只好向枞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月26日案件开庭,夫妻俩与两个孩子及双方的家人早早地来到法庭。法官通过对案件相关材料的审查,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是家庭的经济问题及子女的学费问题。于是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开始做当事人的工作,从情理、法理分析两人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教育他们珍惜夫妻感情,生活中应互谅互让,指出房满不给付子女学费的错误;同时,教育上高中的女儿要尊重父母,勤俭节约,好好学习,不要介入父母的矛盾之中。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夫妻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愿意原谅对方,为了子女和家庭发展会好好共同生活。法官趁热打铁拟好了和好协议,让双方当事人签字,一对“冤家”最终牵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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