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怨偶”和好如初
□
周会娟
周国庆
本报讯
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模式,12月16日,该庭委托律师对一起离婚案进行调解,使一对心存“怨恨”的夫妻和好如初。
原告张女于1999年12月乘坐客车时与被告汤男相识,两人一路上很谈得来,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四个月后,步入了婚姻殿堂,同年10月他们生育了一个儿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汤男从事建筑业,经过几年的打拼,在江苏某市购买了房子和车子,张女则在家相夫教子。但从2008年起,夫妻二人常为生活上的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最让张女纠结的是,只要汤男工地上的事不顺心,回家即与她争吵,并且不止一次动手打她。今年12月1日,汤男为一手机短信的事再次打了张女。张女第二天即离家,回到老家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当汤男从工地回家后发现妻子“失踪”了,甚是着急,也无心工作,先后三次从工地回到枞阳找妻子,但并无结果。12月13日,当他接到法官的电话时才知道妻子对自己产生了“怨恨”,且提出了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他们夫妻二人是因为一些琐事产生矛盾的,遂决定对他们进行调解。法官拿出了具体的调解方案,委托原告的代理律师先行做调解工作。经过律师与法官深入细致地工作,汤男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对妻子不仅要忠实,而且要多理解妻子,尽好做丈夫的责任。张女见汤男真诚悔过,也表现出了大度与宽容,当即表示与丈夫和好并签下了和好协议。
新闻推荐
铜陵枞阳两地警方十小时破获绑架案
枞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枞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