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这样的法官令人感动!

安庆晚报 2010-09-09 00:33 大字

 

多方查找

为当事人寻回身份证

 

周正春

 

周国庆

本报讯

 

枞阳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要求该案被告提供身份信息,但该当事人身份证丢失,法官经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其身份证。

当事人张某系枞阳县麒麟镇人,1998年与山东省临沭县女青年王花(化名)相识并恋爱,同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在北京打工。去年6月,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王花于当年11月向枞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依法驳回了王花的诉讼请求。今年7月,王花再次向枞阳县义津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法院通知被告张某于9月6日参加庭审。

9月6日上午,张某来到法庭,法官要求他出示传票及身份证,他告诉法官去年来庭参加诉讼时将身份证丢失了。大家经过回忆,终于想起当时因停电复印身份证事情被耽搁了,身份证有可能被其他当事人拿错了。法官经过查对去年开庭时间来庭的当事人,终于在另一当事人处获得了张某身份证的下落,法官及时派人取回了张某身份证并递到张某手中。张某被法官这一举动所打动,主动要求对他与王花的案件进行调解。法官拿出了具体的调解意见,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张某与王花离婚;共同存款平均分割;王花一次性给付张某经济帮助5000元。

东奔西走

为老人补齐证据

 

音涛

 

周国庆

本报讯

 

6日上午,一位特殊的客人来到大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并为法官们带了热气腾腾的烧卖以示谢意,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位送烧卖的老人名叫查美英,今年74岁,在一间转典的房屋居住了近50年。今年8月,她到大观区人民法院请求将该房屋依法认定为其所有,但她所提交的案件材料存在不少遗漏、缺失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及时通知其补交证据材料,但查美英年逾七旬,行动不便,对需要补齐的材料并不清楚,而且此案年代久远,要自行补齐,难度很大。鉴于此,大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清让她先回到家中,法官们则多次往返于查美英家、市房产局、市西区房产管理所等部门,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查找资料,于8月底将案件所需的各项材料补齐,判决确认了查美英对房屋的所有权。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感人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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