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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零陪护” 还须“护理险”赋能

南宁晚报 2022-02-22 06:37 大字

■汪昌莲

父亲因中风住院,儿子白天上班、晚上陪护,一年多后儿子突发脑溢血去世。这样一起病例,深深触动了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姚淮芳。因此,她在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解决住院患者陪护难问题建议》的提案,希望通过改革实现患者住院“零陪护”。(2月21日《武汉晚报》)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2.64亿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超过4000万人。另有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照料;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不得不长期住院,因请不起护工,陪护难成了患者家属的另一种痛,可以说是“一人住院全家累瘫”,既浪费了专业医疗资源,又加重了家庭负担。基于此,安徽省政协委员姚淮芳建议,通过改革实现患者住院“零陪护”。

事实上,所谓“零陪护”,并非无陪护,而是通过医院途径提供陪护,不需要家属提供陪护,家属可以探视。具体来讲,从公立医院开始并全面推广,所有住院患者由医院根据护理级别进行护理,所有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由医院统一安排,不需要家属陪护或者由家属请的护工陪护,以减轻患者家属的陪护负担。要实行“零陪护”,首先医院需要增加护士配备,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达标床位与护士比,由护士负责患者的医疗护理。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推行“零陪护”,必然会增加患者的就医成本,从而也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这时候,就有赖于长期护理险“挺身而出”。事实上,早在2016年,人社部发布指导意见,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国试点城市已扩围至49个城市,覆盖近1.2亿名参保人。

众所周知,失能、失智老人,是最需要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既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引领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一环。然而,从多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存在制度基础不完善、经办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护理机构良莠不齐,以及商业化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培育不充分等问题。同时,筹资渠道、责任界定、失能等级标准制定等,也是目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可见,实行住院“零陪护”,还须“护理险”赋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推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立法进程。除了推进立法,完善“保基本、多层次”的制度设计,还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失智认定标准以及长期护理的技术规范。此外,还应强化财税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康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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