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纳入禁采范围 长江干流安徽段河道采砂禁采通告发布
本报讯 为加强安徽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生态安全,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长江干流安徽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有关通告。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均纳入禁采范围。
记者从通告中获悉,长江干流安徽段禁采河段有6个,以自然生态保护区为主。禁采区分为禁采河段和禁采水域两类,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其中,禁采河段指上下游断面之间全线禁止开采的河段。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安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安庆段长吻鮠大口鲶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安庆段)均包含在内。
禁采水域包括堤防、险工(护岸)段,涵闸、泵站、排水(污)口、非饮用水取水口、蓄滞洪区进退洪口门(闸),长江大桥、饮用水取水口、水文站、水文监测断面,航道、湿地公园等10类涉水工程的管理及保护范围。长江干流安徽段禁采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期间。其中,芜湖江口可采区的禁采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期间。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的,将被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孙皞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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