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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瓯徽府北苑车位只卖不租?住建部门调查属实则督促整改

黄山日报 2021-10-11 10:26 大字

我要说

谢先生:自己是屯溪金瓯徽府北苑业主,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开发商对没买车位的业主不予出租。小区车位比约为1:1,北苑地下产权车位是59个,人防车位约100个左右。开发商只卖不租,他咨询这一做法是否正确。

我来办

市住建局开发物业科负责人李徽革:将调查金瓯徽府相关情况,如属实,会约谈开发商,督促限期整改。

记者调查

谢先生说,开发商以前捆绑销售,买房须买车位,被喊停后则采取车位只卖不租的措施,连外面的商铺也设了道闸,业主停车同样收费。现在金瓯徽府北苑的入住率达50%左右,他家也在装修。因无车位,每次停车十分不便,他只好停在金太阳广场或滨江路上,再步行10多分钟到家。为此,记者询问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商目前没移交车位,物业也希望车位出租,提交报告,未果。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复,车位正处销售期,鉴于开发成本等因素,暂时只卖不租,待销售期结束再考虑出租事宜。记者从市住建局开发物业科了解到,《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应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该条例第101条明确,违反第82条规定,建设单位拒绝出租车位、车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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