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高莉: 建议增设女性弹性产假缓解育儿压力
“明天是三八妇女节,我将向大会提交一份和女性同胞有关的建议,希望能够增设女性弹性产假和配偶育儿假,切实缓解家庭的育儿压力。”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联党组书记高莉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各省市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状况,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为期6个月的弹性产假,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性,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此外,她还带来了一份《关于“不孕不育症”辅助治疗纳入国家医保提高人口增长的建议》,建议将不孕不育患者辅助生殖检查、治疗相关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范畴。
建议增设女性弹性产假缓解育儿压力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大部分省市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增加或延长了女性生育假。比如在河南、黑龙江、福建、海南、甘肃等地,符合政策生育的女性,最多可享受180天生育假。但这最长180天的生育假,实际上仍满足不了家庭婴幼儿照护需求。”高莉说,目前我国针对0~3岁婴幼儿的公共托幼服务欠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主要由家庭承担。而家庭育儿人力资源又较为匮乏,主要由祖辈、全职母亲或家政保姆照顾,容易影响育龄女性职业发展、引发家庭纠纷,雇人照料孩子更是增加了家庭育儿成本。很多孕育“二孩”的家庭不仅要照料新生儿,还要兼顾“大宝”,家庭育儿压力倍增。此外,延长女性生育假,增加了女性的生育福利,有助于生育妇女的健康维护和婴幼儿照护,但对用人单位和妇女就业却产生一系列负面连锁反应。
高莉建议,各省市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状况,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为期6个月的弹性产假,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性,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根据家庭和职业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子女0~3岁期间用完假期,以便生育期女性更灵活地安排假期,对用人单位而言也影响较小。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75%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将不孕不育辅助治疗纳入医保
根据《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中国不孕不育发生率已经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如今的12.5%~15%。“在我国,随着生育年龄的推后,环境、压力等因素影响,不孕不育患者数量已有5000万左右,占育龄人口的15%,即每8对夫妇中就有一对不孕不育患者。不孕不育患者已然成了不容忽视的庞大群体。”高莉调研时发现,在治疗不孕不育过程中,患者除了要面临身体、精神压力外,还要忧虑高额的治疗费用。
高莉说,不孕不育的确诊、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夫妻双方要做的检查项目达三四十项,而其中有些项目的检查每隔三个月就要重新做。根据患者不同情况,全部检查做完费用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还有10%~20%的夫妻查不到明确的病因,也就意味着长期需要求医问药。辅助生殖是治疗不孕不育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方案。
“一直以来,不孕症及辅助生殖技术不属于疾病治疗的范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对此实施补助,都是家庭自费来治疗。目前,有些省份探索性地对特殊群体,如‘失独家庭’等接受助孕予以适当补贴。”高莉认为,对于生育困难的患者,只能通过助孕来解决他们的生育问题,如果治疗过程中给予医保补助,那将会使更多的人群增加生育的机会,有利于国家人口增长计划的实施。
为此,高莉建议将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检查、治疗相关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范畴;同时,探索建立孕育保险制度,将低收入困难家庭不孕不育患者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保障每个个体的生育权利。
陈秋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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