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报告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报告
本报消息 据安徽网报道,今后,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安徽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2月22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今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根据《应急预案》,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
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较大事故后,事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先期处置,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等。
其中,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将由安徽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省应急厅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则要实行24小时值班,省应急厅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此外,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姚一鸣)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安徽省发布《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对灾害事故...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