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从我做起
在“网红”直播间里买到了次品货、购买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品时被多收了“服务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人与商家据理力争,也有人选择忍忍算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中消协将消费维权年主题定为“凝聚你我力量”,其中,重要的一股“力量”来自于消费者,呼吁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等。如果“忍忍算了”,不仅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更是对市场乱象的纵容。
消费环境的改善离不开消费者的参与。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和最权威的评价者,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量源泉。当下消费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消费者参与消费监督,可以倒逼生产者、经营者以问题为导向,满足消费者需求,改善供给侧结构,保障安全、便利消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但是,现实中许多人不想维权,是因为“怕麻烦”“找不到投诉渠道”“不清楚是否违规”……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参与进来,就要让维权有理可依、有章可循、有路可走。有关部门除了进行消费教育引导和法律知识普及,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外,还应在渠道上下功夫。打造高效、便利的反映诉求和建议渠道,打通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沟通渠道,引导经营者倾听消费者诉求。对消费者维权的反应速度要快,使消费者维权成本低、效果好,这样消费者才能够放心大胆地参与维权工作。
近年来,安徽省消费规模不断扩张,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者需求加快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激发更多消费潜力,不仅需要优化供给,还需要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每一个人既是消费者,也是良好消费环境的建设者。从我做起,向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积极参与维权监督。让消费维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让每一个“我”在不久的将来,享受到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新闻推荐
本报讯(王青青张书敏郑丹丹符田风)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让2020年的“3·15”变得不同寻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