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出
本报讯 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寿县农业部门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同时,积极落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对生产主体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生产者为上市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等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芹菜、上海青、菠菜,3200斤,生产者签名:王有东”。近日,寿县首张防疫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隐贤镇安徽华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出。
“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几行醒目的文字,代表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这张编号为HN-001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出具,标志着寿县正式启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查通用,为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本报记者 张昌涛
本报通讯员 李顺毅 顾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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