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 理性购买口罩被侵权可举报
本报讯(记者张燕)口罩是面对疫情个人防护的“第一道防线”,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而与此同时相关消费纠纷也集中产生。
据统计,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接到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4849件,其中97.84%是关于口罩方面,主要问题是:销售假冒、三无产品,高价销售、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无证销售、超范围销售、网购口罩不发货等。
近日,随着各地企业的复工复产,出行人流增加,口罩销售又出现了新高潮。安徽省消保委依据前期投诉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科学防控理性购买。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要有正确的认知,不要盲目追求最高等级,应针对不同的场合及防护需要做到按需购买、按功能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避免浪费。
正规渠道购买防上当。消费者购买口罩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药房、平台购买,认准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依据相关规定,售用于防疫的医用口罩经营者必需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在网上销售的还需同时进行“网络交易备案”。千万不要在无证照企业、个人或微信群、朋友圈等不正规渠道购买。拒绝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等不法行为。
掌握选购技能。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准执行标准,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表面有无破埙、变形等问题。网上购物时,要仔细问清楚发货及到货时间等信息。相关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信息,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医疗器械”栏目中查询(http://www.nmpa.gov.cn)。
价格虚高可举报。日前,省政府对哄抬价格的标准进行首次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1元/只。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不得超过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价格或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
留存证据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留存。如索要发票、做好消费记录、聊天内容和截图等。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合肥海关、省药监局等八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行为,可及时拨打电话或者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新闻推荐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意见》 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矛盾 轻微刑事案件可协调当事人和解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武鹏)3月5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