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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在省外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站 帮助解决皖籍农民工生产、生活困难

江淮晨报 2019-11-05 07:31 大字

晨报讯 11月4日,江淮晨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安徽省印发了《省外皖籍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认定管理办法》。今后,安徽省将在省外皖籍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若干个省级服务站(点),帮助解决在外的皖籍农民工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截至2018年底,安徽省农民工总量达1952.4万,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同时安徽省也是农民工输出大省,为全省和属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此次《办法》提出,省级皖籍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采取自上而下方式推荐申报。服务站(点)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诚信守法运营,注册成立(从业)5年以上(含5年)的机构或者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从事过农民工相关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

每年,安徽省将集中组织一次对省级服务站(点)的申报认定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各综合服务站(点)要加强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做好皖籍农民工的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工资清欠等维权工作,并参与相关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帮助解决皖籍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

同时,还要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服务,促进皖籍农民工就业,并引导和鼓励皖籍农民工返乡创业。此外,开展当地皖籍农民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实施农民工就业创业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

今后,省农民工办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省级服务站(点)的服务给予适当资金补助。费用主要用于开展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交通通讯、调查咨询等。省农民工办对省级服务站(点)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绩效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示范保留站(点)以及下一年度示范继续购买服务的依据。

另外,全省各市、县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本级的服务站(点),所需经费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各地驻省外服务站(点)应报省农民工办备案。经备案的优秀服务站(点),可以申报升格为省级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

相关人士表示,今后,省农民工办将积极总结交流和推广站(点)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指导站(点)不断开拓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综合服务质量提升。

晨报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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