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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池州日报 2019-09-17 06:09 大字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应尽责任和义务。请您全力支持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养犬区域。养犬人应当在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规范养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场所不得作为养犬场所。

二、提倡文明遛犬。不在城区交通主要干道、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遛犬;养犬人出门遛犬时请给爱犬戴上犬链和嘴套,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确保他人人身安全;遛犬时,应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犬溺和粪便,保持城市环境卫生。

三、规范养犬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养犬人应当自觉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我们将对已免疫的准养犬进行登记办牌。

四、严格依法查处。违规养犬的将由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对养犬人进行处罚。

五、违规养犬通报。对不服从登记、管理、不按规定饲养犬只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由市文明办通报所在单位,并扣除所在单位文明考核分值。

感谢您支持并配合做好规范城区养犬工作。

池州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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