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使“快件箱”成“甩手箱” ■ 何珂
您的快递已经投放到快递柜,请尽快取件。”这样的短信不少人收到过。智能快件箱的出现,让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送更方便。然而,快递员事先没通知一声,就把快件投递进了智能快件箱,这样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去年安徽省快递量突破10亿件,不少快递员每天要配送一两百件快件,遇到电商大促,快件量爆炸式增长,更是忙得不可开交。在这样的压力下,快递业加强终端末梢的配送能力,采取布局智能快件箱、代收点、驿站等方式,实现了快速配送,让消费者能够更快收到货物,优化消费体验,也提高了快递业的运营效率。这本是一件多赢的事情,但部分快递员为了节约时间、提高配送量,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将快递放入快件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容易因快件破损、超期收费等诱发消费纠纷。因此,对快递“最后一公里”的代收服务进行规范化管理非常有必要。
最近,国家邮政局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否则此类情况算违规。其实,早在去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若遇到“偷懒”的快递员,消费者可以向快递公司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可见,“送件上门”既是快递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快递企业的一种法定义务。此次新规的出台,也是对“送件上门”等相关法规的一次重申和强化。
当然,部分快递员不愿送件上门,也有其无奈之处。比如,收件人不在家,容易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快递员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因此,快递公司、快递员、消费者三方应照顾各方利益,比如,快件逾期费怎么收、收多少,应该明确规范,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同时,还应该加强源头管理,督促电商平台、快递公司进行配送地址优化,鼓励消费者在购物时就自行选择配送方式,减少后期可能产生的摩擦和矛盾。
“送件上门”本是义务,但“送件入柜”成为行业潜规则,监管部门要落实好相关条例和规定,消费者也要积极主动维权。相关快递企业自身更应主动解决问题,毕竟末端投递作为快递服务链条的最后一环,是网购消费者体验最直接、感受最直观的环节,一旦不顾消费者的实际感受,长此以往,很可能会失去客户,得不偿失。“送件上门”小事不小,只有各方履行应尽的职责,才能让投递“最后一公里”高效有序运转,促使快递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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