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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超96%的公益诉讼案通过诉前程序解决

安徽法制报 2019-03-19 09:42 大字

本报讯 3月18日,记者获悉,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日前接受采访,详细介绍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据薛江武介绍,自试点开始的三年多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40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32件。超过96%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安徽省创造了多个全国“首例”。据薛江武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肯定。“4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21名个人被记功表彰,公益诉讼工作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谈起安徽省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果,薛江武如数家珍。

那么,安徽省检察公益诉讼取得如此成效的“法宝”是什么呢?“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推动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支持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薛江武说。今年,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号文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系全国首个专门就行政机关加强和支持公益诉讼出庭应诉的文件。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是安徽省检察公益诉讼良性发展的又一关键所在。对此,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县(区)检察机关摸排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由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同时报省检察院备案;办案力量以市为单位,统一调配使用;重大敏感案件,由省检察院指定专人全程跟进指导。

公益诉讼的目的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简单的处罚,而是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重视公益的实际修复效果。”薛江武说,如在案件审查、报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已经解决、损害已经修复的,及时终结程序;如在提起诉讼后,发现行政机关组织整改、问题得到解决的,及时撤回起诉,切实做到监督与配合并重;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则重点关注裁判执行情况,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来,安徽省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在全国率先发布公益诉讼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通过一系列宣传推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宣传周的经验做法也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薛江武说。 (记者 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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