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埋单居民首领身份证经费
本报讯 2月1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自2月开始,安徽省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成本性支出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据介绍,自去年国家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经费保障,规范经费管理,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台《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经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居民身份证经费保障主体、管理方式、分成比例及票据管理等。该《通知》规定,制作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成本性支出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预算,并将收取的换领、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公安机关制作居民身份证相关工作经费,切实保障申领居民身份证经费需求;公安机关要加强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入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居民身份证及时核发,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杨辉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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