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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

池州日报 2018-11-15 07:1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汪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完善消费维权组织体系、工作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近日,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同时确定了第一届全体委员会人员名单。

今后消保委将立足民生,切实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效能;找准定位,积极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发挥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领头雁”、“连心桥”、“助推器”作用,顺应形势,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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