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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1月10日起推开市场主体“证照分离”改革真正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1-13 11:48 大字

■ 本报星级记者程茂枝

为进一步破解市场主体 “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精简审批事项转变审批方式,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1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志宏对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的目标、具体措施等进行了解读。“证照分离”采取四种方式

“所谓‘证照分离’改革,目的是要实现除了国家有要求必须审批才能开展业务的特殊行业以外,一般企业凭借营业执照即可进行经营活动。”张志宏介绍,从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 “证照分离”改革,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证照分离”该如何操作实施?张志宏介绍,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四是优化准入服务。 “比如大家常见的小餐饮、小食摊就实行备案制,不再进行审批;小作坊则实行优化准入服务方式进行审批管理。 ”年底建成省级电子证照库

为减少企业审批环节和事项,安徽省还将推进涉企证照审批联动。2018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涉企证照信息“一次采集、一网共用”。分期分批选取与市场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涉企高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集中发证”的要求,建立“涉企证照通办”机制,实现涉企证照事项“一门、一网、一次”办理。

张志宏说,安徽省还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此前的“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事中事后监管“更强了”

张志宏表示,随着“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开展业务的门槛降低了,但是事中事后的监管更强了。安徽省将依托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此外,还将制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对守信主体实施“绿色通道”“审慎监管”,对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逐一制定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具体措施,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同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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