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学校”纳入政府考核
本报讯今后,安徽省将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并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方面,《通知》尤其强调,要妥善处理小规模学校撤并问题,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在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认真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 “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
记者还了解到,今后各地教育经费投入将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安徽省还将加快智慧学校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小规模学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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