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力推企业“吃”秸秆到2020年,全省培育千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超400家
[摘要]到2020年,全省培育千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超400家
本报讯(星级记者 程茂枝)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按照水稻、小麦和其它农作物秸秆每吨50元、40元和30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给予财政奖补。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力争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达到35%。
安徽省提出,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按照运营期、建设期、谋划期3种类型,对省内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关联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安徽省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库,2018—2020年全省推进60个重点项目建设。2018—2020年全省培育千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规模企业400家以上,农作物播种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至少培育1个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为鼓励企业规模化、大批量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对企业秸秆利用超出3万吨部分提高30%奖补标准,超出5万吨部分提高40%奖补标准,超出10万吨部分提高60%奖补标准。
对于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特别是全量还田技术,相关政策提出要“优化”。安徽省将优先保障合理半径范围内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秸秆原料供应。市、县要统筹秸秆还、离田结构布局,针对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技术路线,有条件的地方每2—3年开展一次秸秆机械化还田后的耕地深翻作业,探索实行轮作休耕制度。与此相对应,安徽省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2018—2020年,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全部实行敞开补贴;2018年,新增秸秆压块(粒、棒)机、生物质热风炉、搂草机、揉丝机、圆草捆包膜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品目。
此外,安徽省还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形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点的收储运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在用地方面,优先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秸秆收储堆场、秸秆固化站、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用地。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中心、加工场地,合理布局使用现有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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