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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设施配置全养老更从容

安徽日报 2018-08-23 10:53 大字

本报记者 何珂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针对近两年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及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建设项目,在全省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促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计到2020年底,安徽省高龄老人将接近270万人,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超过600万人。面对“银发浪潮”,安徽省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发展短板。比如,有的地方老年人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坡道、公园以及配套设施被占用损坏的现象并不少见,此外部分规划设计在细节上不符合实际,养老机构的建设脱离标准。

来自安徽财经大学发布的 《安徽养老服务发展报告》也印证了这一点。报告显示,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仅为59%,且很多没有发挥运营效益。全省现有的2585家养老机构中,获得设立许可的仅有1082家,占比不到42%;服务质量基础指标达标的1094家,占比也不到50%。

为了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安徽省近年来对养老服务设施提出分级规划建设,设置了城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四个级别,并依据需求程度、使用频率以及服务半径等综合因素,提出了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应配建或宜配建的项目标准。其中,居住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宜小于1000米,小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宜小于500米。

据了解,本次将对市(县)相关主管部门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建设、制度建立、宣贯培训、实施监督等情况,规划编制单位标准化工作情况及《导则》的执行情况,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和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看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是否达标。比如,城市级养老院床位数宜大于300张,应独立设置,并提供室外活动场地;小区级托老所建筑面积按每千人不低于40㎡配置,每处建筑面积应大于400㎡;部分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新建托老所,规模可酌情降低,但不得少于300㎡,应设不小于10张床位。

此外,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是否对保障老年人和公众的权益产生影响,编制专项规划时是否做好了与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是否将标准纳入了质量管理体系,也将是本次检查的重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今后,安徽省将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根据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加强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筑公共出入口、地面、楼梯、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改造。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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