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出炉 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
星报讯 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2017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将2017年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终期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经考核,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滁州市、芜湖市为良好等次,宣城市、马鞍山市、安庆市、六安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北市、宿州市为合格等次,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为不合格等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季度目标动态限批。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影响大气环境的违法案件,努力推动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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