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 今起首轮进驻九个市
星报讯 11月7日,省环保厅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动员培训,宣布自今年11月到明年1月底,对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主要指标不降反升幅度较大的市进行督导,今天起,督导组分组进驻淮北等九市实施第一轮督导。
据介绍,冬季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时段,开展督导是为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此次督导从11月起,至2018年1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分3个阶段进行。今天起,督导组开始对2017年1—9月PM10绝对浓度较高的淮北、阜阳、亳州、宿州、淮南、蚌埠等市以及2017年第三季度 PM10、PM2.5平均浓度均不降反升的铜陵、池州、安庆9市实施第一轮督导。
据悉,本次督导的内容包括各类扬尘烟尘污染整治情况、各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涉气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十项内容。为便于量化,督导组对各类整治工作,如工业废气及挥发性有机物、燃煤小锅炉、加油站、餐饮油烟、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码头等,原则上每个市抽查点的数量不少于10个。
据介绍,督导工作由省大气办牵头,从省政府督查室、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等省有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督导要求督政与督企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夜查等方式进行。各督导组负责制定问题清单,督导结束后直接反馈被督导市人民政府,并督促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特别突出的城市,实施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并视情况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各督导组根据相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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