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村级“减负”和“赋权”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陈帅南
[摘要]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陈帅南
我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给村级组织“减负”,又要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利。
安徽省目前有 1.5万个左右的行政村,28万个自然村,农业人口大约在3000万左右,但村级干部只有不到10万人。按照这个比例来计算,平均一个行政村只有7名村干部,却要服务 2000个村民,服务能力不可能跟得上。同时,村级组织身上的担子还在不断加重:村干们不仅要承担党章和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责任,还要承担大量的行政性工作。2016年,安徽省开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社会化服务在向农村延伸的过程中,又给村级干部带来大量工作。而在省外一些地方,这些工作都是由社会化组织完成或聘用人员来负责的。
其次,现在村干部的工作,90%以上都是上级各部门压下来的任务。他们有没有一些创新的想法?也许有,但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做,每天只能疲于应付工作。简而言之,政府部门在村级组织的话语权过于强大,限制了村级组织发展的空间。还有一点,村级组织掌握的资源不足。绝大部分的村没有集体资产或集体资产薄弱,只能靠政府补贴,缺乏财政自主权。
在我看来,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是要尽快发展农村党员。目前农村党员年龄结构偏大,村级组织的很多服务功能是依托党员开展的,如果不改变这个局面,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会进一步削弱;第二是要提高村级各类人群的基本素质,在提升素质基础上,引入农村社区的协商制度,把村民代表、妇女代表、驻村单位和有一定威望的人及利益相关方组织起来,让他们更多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成为村干们的有效“帮手”。此外,希望未来安徽省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时候,相关部门对乡村能多一些支持保障,少一些“指手画脚”,让基层干部有施展理想和抱负的空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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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栾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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