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徽> 安徽新闻> 正文

5类情形将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安徽省发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场星报 2017-08-10 12:32 大字

[摘要]我省发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星报讯(记者 李皖婷) 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试剂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5类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了《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附: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5类情形

1.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依法判处刑罚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2.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3.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纪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4.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闻推荐

群众来办事 最多跑一次

本报记者杨燕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