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建设将实现全省覆盖
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整合县域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到2018年,医共体建设实现全省覆盖,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做到未病早预防、小病就近看、大病专家治、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费用能降低。
除了明年医共体建设实现全省覆盖目标外,记者还了解到,到2020年,县域内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同时,加快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2020年全部达标。
统筹规划医共体建设《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2017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服务县域内城乡居民。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名称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可增挂牵头医院分院的牌子。人口较少、服务能力较弱的县,可由市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共体。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若干个医共体,形成协作竞争机制。
明晰医疗机构分工协作
在具体分工协作方面,记者了解到,县级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中心 (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并继续做好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工作。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收治的病种,县级医院应严格控制收治数量。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医共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康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连续性服务。
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
《意见》指出,在医共体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中心(乡镇)卫生院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县级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县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中心(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县级医院要根据本县住院病人主要流向及县外医院对口支援情况,选择若干家县外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作为转诊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以购买服务方式结算医疗费用。对具备在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条件的患者,合作医院应及时转回,并通过医生跟踪等方式继续治疗。
医疗服务行为有规范
记者获悉,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安徽省统一规范的病种路径,对照医院能够收治的病种目录,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目;定期开展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自查,确保病种数、病例数、入径率、出径率达到安徽省规定标准,严禁“偷工减料”、影响质量安全等行为。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提升基础医疗质量。此外,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本报记者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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