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蝉联“第二届省文明城区”称号
本报讯近日,省文明委正式发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南谯区蝉联“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此外,南谯区大柳镇、腰铺镇姑塘村、施集镇孙岗村荣获“第四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称号;龙蟠社管中心花园社区、银西社区、银花东村社区,乌衣镇锦绣湖社区,腰铺镇腰铺社区荣获“第五届安徽省文明社区”称号;南谯区检察院、人社局、地税局、湖心路小学、滁州市第二幼儿园等五家单位被授予“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南谯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义核心价观为主线,大力深入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为南谯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孙义珍付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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