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徽> 安徽新闻> 正文

安徽省对农村9种大病患者实行专项救治 现阶段已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医疗救治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的经济负担。

拂晓报 2017-07-03 16:37 大字

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病痛疾苦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助力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精神和《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另悉,《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评估阶段,而目前的实施阶段则根据救治对象罹患疾病的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救治台账,按时报送救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点医院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医疗服务,保障医疗救治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的经济负担。

A专项救治农村9种大病患者

《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自去年起,利用三年时间,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得全省“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省民政厅核实核准的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

B4项原则确保最佳疗效

就近便民。统筹市、县优质医疗资源,综合考虑救治能力和快捷方便,优先选择区域内医疗救治能力强、医疗质量高、服务态度好、交通便捷的医疗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医院,以利于救治对象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医疗服务,同时减少因外出就诊造成的交通、食宿等非医疗费用。

安全有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经济适用、疗效确切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保障救治对象医疗质量不低,医疗费用不高,救治效果最佳。

分类救治。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疾病特点和病程阶段,结合不同疾病的治疗方法、医疗技术应用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行定救治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定报销比例、“一站式”结算等集中救治措施,科学分类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全程覆盖。以县为单位,根据大病专项救治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卫生计生队伍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到人,逐一销账,实现每一个救治对象医疗救治过程全覆盖。

C救治台账实行动态追踪管理

建立救治台账。县卫生计生委按照“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组织医疗机构核实核准本辖区罹患9个专项救治病种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对农村贫困人口各个病种的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救治台账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

确定定点医院。县卫生计生委拟定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定点医院,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核准。定点医院原则上设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市级以上三级医院。各地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与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的转诊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急危重症电话向基本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告知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市级医院成立9个病种专项救治专家组,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省级医院对大病专项救治的疑难重症病例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及开展专业质控工作等。

制定诊疗方案。各定点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和《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2016版》已公布17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和电子表单,结合医院实际和救治对象病情,制定完善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诊疗方案一式四份,患者、村医、定点医院和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各执一份,并随医疗服务证发给患者。

组织开展救治。充分发动乡镇卫生院及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做好9个病种救治对象的医疗救治组织工作。各地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医院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强化质量管控。省卫生计生委建立完善省级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和标准,组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考评工作。市、县卫生计生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质控组织和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承担辖区内相关疾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定点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完善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执行。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基本医保(新农合)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病种付费定额执行省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原则上同一病种市级医疗机构按照省级医疗机构的90%左右确定定额标准,县级医疗机构按照市级医疗机构的90%左右确定定额标准。

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大病患者在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贫困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机构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垫付资金的回补。

加强信息管理。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救治工作进展和动态,及时上报医疗救治信息,做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开展医疗质量及效率评价,为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市卫生计生委每月5日前向省卫生计生委报送上月数据信息。省卫生计生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信息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一次性治疗的大病,实行销号制度。

新闻推荐

安徽保险业反欺诈工作中心揭牌

本报讯(杨琛)6月27日,安徽保监局、安徽省公安厅和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合肥联合举行“安徽保险业反欺诈工作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安徽保险业反欺诈工作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安徽省第一个省级反保险欺...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