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地挂钩” 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
新华社合肥6月28日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日安徽就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将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并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根据实施细则,安徽省将按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低于100平方米的城镇,按人均10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100—119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人均88平方米的标准安排;12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人均8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人均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
改进用地计划安排是此次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
与此同时,安徽省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各地盘活存量城镇建设用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对落户人口的保障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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