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高阳“醉”千年
晋代“竹林七贤”中,最嗜酒的当属刘伶。据高阳当地百姓口口相传,因羡慕高阳美酒,刘伶曾在此流连忘返,居然“乐不思蜀”,最后长眠于此。现今,在南高阳村东南约一里地的地方,有一高高的土丘,荒草杂生,据传这就是做过《酒德颂》、自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的刘伶的墓地。
翻阅《晋书》,捧读一下其中的《刘伶传》,文字并不长,其与酒的不解之缘可见一斑:“刘伶,字伯伦,沛国(今安徽淮北)人也。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游,与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携手入林。初不以家产有无介意。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奋拳而往。伶徐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魏晋风骨,自然不是近2000年以下的我们所能想望与揣测的,相较于嵇康40岁被“刑东市”,给前来诀别的10岁.儿子留下“山公尚在,汝应不孤矣”的千秋浩叹,刘伶的“以无用罢,竟以寿终”,何尝不是一种充满哲理的“人生智慧”呢!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曾提到过刘伶,他这样说道:“魏末,何晏他们以外,又有一个团体新起,叫做‘竹林名士\’,也是七个,所以又称‘竹林七贤\’。正始名士服药,竹林名士饮酒。竹林的代表是嵇康和阮籍。但究竟竹林名士不纯粹是喝酒的,嵇康也兼服药,而阮籍则是专喝酒的代表。但嵇康也饮酒,刘伶也是这里面的一个。他们七人中差不多都是反抗旧礼教的。
他们的态度,大抵是饮酒时衣服不穿,帽也不带。若在平时有这种状态,我们就说无礼,但他们就不同。居丧时不一定按例哭泣,子之于父,是不能提父的名,但在竹林名士一流人中,子都会叫父的名号。旧传下来的礼教,竹林名士是不承认的。即如刘伶——他曾做过一篇《酒德颂》,谁都知道——他是不承认世界上从前规定的道理的,曾经有这样的事,有一次有客见他,他不穿衣服。人责问他,他答人说:‘天地是我的房屋,房屋就是我的衣服,你们为什么进我的裤子中来?”
在谈到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所以天天饮酒买醉的原因时,鲁迅先生认为:“然而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饮酒不独由于他的思想,大半倒在环境。其时司马氏已想篡位,而阮籍名声很大,所以他讲话就极难,只好多饮酒,少讲话,而且即使讲话讲错了,也可以借醉得到人的原谅。只要看有一次司马懿求和阮籍结亲,而阮籍一醉就是两个月,没有提出的机会,就可以知道了。”
而同为竹林七贤,同样“以寿终”的阮籍和刘伶,他们所以放浪形骸、寄情饮酒,其中的原因大概应当彼此“心有戚戚然”的。这从刘伶《酒德颂》中:“兀然而醉,恍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的句子,可以大抵理解一二。
高阳故城位于临淄区朱台镇南高阳村西约200米处,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一座城邑,城址濒临溡水。溡水由地下泉水汇成,水质优良、清冽甘美。传说附近有一块田地,特别适宜种植高粱。用此处的水和出产的高粱酿造的酒,气味浓郁,有“开坛十里香,酒醉三年醒”之说,传说2000余年前,这里家家酿酒、卖酒,酒幌迎风舞,酒香惹人醉,能够吸引刘伶流连忘返,“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自然良有以也。明朝北高阳人韩超然在其著名的《临淄八景》诗中,将“高阳馆外酒旗风”列为临淄八景之首,足见刘伶死后一千余年的明朝,高阳的酿酒业依然十分鼎盛,成为当地的标志性产业。
刘伶现今存世的作品只有《酒德颂》和《北芒客舍诗》。其作品生动地反映了魏晋名士崇尚玄虚、消极颓废的精神面貌,也表现出对“名教”礼法的蔑视及对自然的向往,后世因此以刘伶为蔑视礼法﹑纵酒避世的典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这样的记载:“刘伶嗜酒,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曰:‘死便埋我。\’当时士大夫皆以为贤,争慕效之,谓之放达。”
陆游《咸齑十韵》诗中有这样的句子:“人生各自有贵贱,百花开时促高宴;刘伶病酲相如渴,长鱼大肉何由荐。”如今,高阳故地酒香浓,酒香浓处见刘伶,这位长眠于此的竹林名士,依然活在当地老百姓的言谈话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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