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新规下月施行买车的一些窝囊气 不用再受了
加价销售、必须店内买保险、异地划算的车买不了……随着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买车时因为店大欺客受的气,也成为许多车主购车时的不愉快记忆。7月1日,我国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全面实行,新规有哪些亮点?如何避免4S店店大欺客?消费者如何看待新规的实行?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加价提车成历史
市民拍手迎新规
对于江城许多购买热销新款车的车主来说,加价提车可能是当初购车遭遇的“最耻辱”条款。根据新《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对此,许多车主拍手称快。
家住江城绿地小区的方先生,2013年购买了一款刚上市的热销车型,谈到购车经历,他郁闷地告诉记者:“当初我和老婆非常喜欢这款车。没想到定金交过了,新车上市后去提车,客服人员告诉我,现在这款车整个安徽省都断货,如果要提现车,他们要去外省调货,需要加价。”最终,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提车的情况下,方先生夫妇选择了加价提现车。新《办法》出台后,虽然很多即将购车者拍手称快,也有一些市民对此心存顾虑。家住市区华强广场的鲁先生表示:“希望新规能够严格落实,就怕碰到商家虽然不加价,但消费者迟迟提不到车的情况,最后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捆绑销售终喊停
市民消费更自主
对于一些热销车型,4S店捆绑销售一些内外饰、电子设备,早已经是4S店赚取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新办法出台后,消费者终于能理直气壮地说“不”了。
家住市区世贸滨江小区的苏先生,指着自己车中控台的液晶显示屏说:“我这款车当时买的时候,客服人员说现在只有加配这种显示屏的车销售,如果要购买没有加配的,恐怕要等一两个月。”虽然觉得这个大显示屏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但是考虑到没办法等待那么长时间,苏先生最终还是选择购买了加配款轿车。
此外,这次新《办法》还出台了交强险实现浮动式交费,车主的汽车牌号允许终身使用等规定,许多市民也表示,这将使市民购车后,更加谨慎的驾车,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明年的保险费率上涨,也不希望自己的车牌上面,有太多的违规和事故记录。
商家坦言改变小
部分条款落地难
根据新《办法》,销售汽车不再必需汽车品牌商授权,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那么会不会因此就有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出现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江城部分品牌汽车经销商,他们坦言条款虽然打破了品牌授权的限制,但是对于资源处于垄断地位、话语权绝对强势的汽车厂家来说,4S店一般不会走多品牌销售的模式。
在江城一家合资品牌汽车4s店,一位业务拓展经理表示,如果得不到一个品牌的授权而销售该品牌,返点、技术支持等方面都无法和授权店竞争,所以虽然放开了,但是几乎不会有商家会销售未授权品牌汽车。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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