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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患白血病住院治疗仅自付10%实行定点治疗、规范转诊,再次化疗等不限次数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5-12 11:40 大字

[摘要]实行定点治疗、规范转诊,再次化疗等不限次数

■本报记者程茂枝 通讯员陈旭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日前出台,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入院时不超过14周岁的城乡儿童白血病患者,在定点医院救治发生的住院费用将实行按病种付费,患者自付比例降至10%。

患者自付比例仅10%

根据方案,儿童白血病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混合细胞白血病、慢性白血病、特殊类型白血病(包括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增殖性肿瘤、恶性淋巴瘤等)等。符合条件的城乡白血病患儿住院实施按病种付费,不设起付线与封顶线,不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目录限制,个人自付比例为10%。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

白血病治疗往往需要多次化疗以及造血干细胞移植,按病种付费将对每次治疗确定一个定额标准,超支部分主要由医院承担,患者只需按当次住院实际发生费用的10%结算。举例来说,治疗费用最高的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亲缘不合、非亲缘),次均费用定额为30万,医保基金支付70%即21万,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即6万,患者只需在入院时预付10%即3万元,并按实际费用的10%结算。值得一提的是,参保年度儿童白血病患者再次诱导加巩固化疗、缓解后巩固化疗等均不受按病种付费次数限制,一次住院过程结束,执行一次按病种付费。

首批确定6家定点医院

为确保医疗安全与质量,安徽省择优选择6家省级三级综合医院和省级儿童专科医院作为首批儿童白血病定点医院,包括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安医大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治疗方法包括首次、再次诱导加巩固化疗,大剂量甲氨碟呤冲击治疗,缓解后巩固化疗以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等。其中造血干细胞移植仅限在安徽省立医院。

由于6家定点医院主要集中在合肥、蚌埠、芜湖,此三市市区患儿在本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的,无需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其他患者需携带门诊病历或其他疾病证明材料,前往参保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安徽省儿童白血病按病种付费与异地就医关爱救助转诊单》。患者前往定点救治医院首次就诊,须携带参保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转诊单。患者在同家医院再次入院,不需再次办理转诊手续,可凭《转诊单》复印件就诊。

不规范转诊不列入救助

患者如不在定点医院救治,或者医疗机构采取非本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参保年度儿童白血病患者再次造血干细胞移植住院治疗等,不列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按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亲缘不合、非亲缘)等治疗所及重症儿童白血病患者住院日达到60天的,从当次住院第61天起,另计1次住院费用,按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此外,造血干细胞供方(如提供脐带血方)及供者的相关费用不列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其中,造血干细胞供方所及的院外配型、检测检验、运输、储存等相关费用,由患者全额自付。另外,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儿童白血病患者,仍按照《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等原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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