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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结核病患者享多项救助安徽省强化耐多药肺结核诊疗保障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3-24 15:00 大字

[摘要]我省强化耐多药肺结核诊疗保障

■本报记者程茂枝

只要规范治疗,绝大多数结核病患者可以治愈。但是结核病特别是耐药结核病治疗由于疗程长、检查费用高、并发症多发等原因,往往费用较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还较普遍。近年来,安徽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有效减轻了结核病人特别是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医疗负担。

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开始,省政府每年投入495万专项资金对全省贫困肺结核病人开展医疗救治补助,2010年起增至675万元,2012年开始又增加到810万元。 10年来,省财政共投入贫困结核病人救助资金6885万元。安徽省的结核病患者在享受国家结核病控制项目免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同时,贫困现症结核病病人还能得到最高900元的医疗救治补助,每年全省救助9000人左右,最大限度减轻了病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病人的治疗依从性。

目前,安徽省各地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X光胸片和痰涂片检查,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期间的痰涂片检查及治疗结束时的X光胸片检查。 “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并非适用所有患者,住院患者仍需接受个性化的治疗,相关费用按照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

省政府不断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扩大医疗保障范畴,减轻患者负担,2012年开始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治疗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保障政策范畴;目前全省部分市县的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已将结核病患者治疗纳入医保范围。此外,一些地方也将肺结核病纳入慢性病或特殊病范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10%左右,门诊给予定额补偿。

据了解,目前耐多药患者的医疗负担依然较重,“普遍在6-8万元以上”。为了减轻患者负担,2014年12月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耐多药患者的诊断、治疗、救助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目前,全省16个市已有14个市出台耐多药结核病新农合门诊保障政策;有67个县(市、区)将普通肺结核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50-96%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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