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余渐富在接受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断受到惩处,国内食品安全规范成效显著,更曝光了一些案例,食品安全形势有明显好转。但是余渐富认为,国家仍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质。
“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是最重要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政策都要落实到位。”余渐富说,国家层面要加快制定和颁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各专项食品安全监管法规,而地方政府则要依据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和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余渐富还建议,应当增强食品安全执法能力,例如建立职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配备与基层食品安全执法相匹配的设施设备、举办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培训交流活动、提升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素质等。“我们还要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探索建立与当前食品监管实际相适应体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和系统性,防止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被弱化。”余渐富说。
余渐富还提到,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建立共治体系。他建议,应鼓励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监管共治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食品安全教育、防范、宣传方面的作用。“还应该鼓励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形成食品安全防范舆论氛围;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严厉惩戒食品安全失信行为。”余渐富建议说。
此外,余渐富还告诉记者,他本次也将提交《关于明确商贸物流企业行业归属的提案》。余渐富建议,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商贸物流企业的经营特点,将商贸物流企业划归为商业服务业,促进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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