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生将实行分类考试
[摘要]评价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全省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招生计划数将达到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一半以上。同时,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的“订单式”培养班也将越来越多。月日,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分类考试将成 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根据规定,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后,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
全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主渠道,全省高职院校通过各类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数要达到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一半以上。
高职院校明年2月底前 上报招生方案
根据要求,招生院校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群体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有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由高职院校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分类组织考生测试。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由高职院校依据招生专业类别分类组织考生测试。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职院校将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于年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院校与企业开设 “订单式”培养班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省教育厅指出,各院校要根据招生对象和专业的不同以及就业需求,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编班培养。
实施校企协同培养,各院校要与企业紧密协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强化校企协作,邀请企业深度参与,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确定课程,共同安排实习实训等。
同时,还将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中高职衔接。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还将发挥示范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并将作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等有关考核的必备条件。
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好的高职院校积极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已立项建设的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考生报名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数的%,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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