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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颍泉区出台《安徽阜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通过实施一系列促进园区繁荣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项

阜阳日报 2016-11-25 13: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徐立成 实习生 奚颖颖 通讯员 张浩)近日,颍泉区出台《安徽阜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通过实施一系列促进园区繁荣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和社会资本入驻园区,加快园区建设发展步伐。

《办法》明确,从今年起,颍泉区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1000万元,设立阜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重点对园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主导产业发展上给予奖励扶持。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每年不少于1亿元,重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鼓励企业开展土地流转,对新入园开展土地流转,固定资产投资达到每亩10万元以上,签订用地合同5年以上,从事花卉、果蔬、食用菌、药材种植、良种繁育等发展设施农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具体标准为:流转面积300-600亩(含600亩),每亩每年奖励600元;600亩以上,每递增100亩,奖励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年每亩1000元。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对企业当年新增直接用于生产、研发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通过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支持企业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凡在园区新创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名牌产品,安徽名牌产品、安徽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国家、省品牌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在国家、省农产品包装创意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通过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工程,着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平台。对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扶持本地企业上线30家以上且运营期超过一年的电商服务企业,年营业额达500万元至1000万元,给予每年2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贴;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给予每年3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贴。同时,加强对企业新建冷库冷链设备的扶持力度,对新建冷库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存量100吨以上,并配备专用车辆1台以上(含1台)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依据《办法》,在园区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等方面,颍泉区也将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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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雪洁/文 郭海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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