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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按照省文明委《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阜阳市将广泛开展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评

阜阳日报 2016-11-23 15: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郭晓林 实习生 王月明 通讯员 杨军)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按照省文明委《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阜阳市将广泛开展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评工作。

据了解,安徽省文明单位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三年一届,自发文命名当年起连续三年享有荣誉称号。此次申报推评分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征求意见、提交材料、考核推荐五个阶段进行。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关系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文明委统一向市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中央、省驻阜单位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市直单位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文明办会同市直机关文明委进行推评;相关单位亦可从省住建、交通、地税、国税、气象、供电系统进行申报推荐,但同一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向两个推荐单位申报。

各地各单位的申报推荐材料需于11月25日前报至市文明办,部分需征求系统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申报单位,审核材料一并报送。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情况,提出推荐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在市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明委推报至省文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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