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民办学校新发展
[摘要]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明年9月1日起将实施, 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本报记者 郭晓林 实习生 刘丽莹 王月明
连日来,包括阜阳市在内的许多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学生、家长,十分关注一项新规——从2017年9月1日起,“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同过去几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提议一样,此次新修内容同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将会对阜阳市民办学校相关者产生何种影响?
近年来阜阳市民办学校繁荣发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3年9月1日施行至今,已走过了十余年。这期间,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遍地开花,缓解了当地公立教育资源的短缺,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5月下旬,阜阳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分别对辖区内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不含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资格进行了审核、上报。最终,经统计,全市共有239所民办教育机构具备招生资格,其中,学历教育学校215所,非学历教育机构24所。
作为安徽省人口最多的城市,近年来,阜阳市义务教育普及率年年攀升,这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民办学校的发展。繁荣发展的背后,为何又要出台这一新规?阜阳市民办学校该如何迎接挑战?
民办学校相关者多担忧
对此,阜阳育英中学负责人李文臣说:“这次出台的新规对民办学校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如果民办学校无力缴纳教师工资、税费等开支,政府配套补贴政策不完善,民办教育可能会难以自保。”此外,明年9月起实施新规,一部分初二、初三的学生要面临适应新的教学体制的境况。
记者发现,不仅民办学校负责人焦虑,许多学生家长也不无担忧,相关新闻在阜城多所民办学校的家长群里转发,徐女士就是转发者之一。“儿子现在成效中学上初二,明年升初三,如果新规明年9月实施,担心学校性质的改变影响办学效果。”
据了解,目前阜阳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或机构整体效益良好,但此新规的提出让不少民办学校负责人倍感压力。李文臣坦言:“如果此规定落实,估计阜城民办学校数量将迅速减少。民办学校在公办学校的夹缝中求生存,存活率较小,公办学校资源紧张难题又将显现。”谈到未来规划,李文臣准备和阜城其他几位民办教育举办者一起去参加民办教育联盟研讨会,届时将讨论未来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
积极应对探索新路求发展
省政协委员、阜阳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院长汪明说:“受这项新规影响最深的就是民办学校,特别是原来生源比较好,教育效果比较明显,并且已经创出品牌的民办学校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这些学校一方面要想方设法保证教学效果留住学生,另一方面又将面临资金短缺、发展受限的难题,如何在两者间取得平衡才是缓解矛盾的关键。”
汪明认为,正确理解此条规定,应从“分类管理”入手。“我国‘取缔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主张自上世纪80年代就有,国家此时出台这项规定可能是想让各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因地制宜制定措施缓解公办教育资源紧缺难题,提高公办教育的教学效果,让义务教育的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除此之外,“这其中面临最大挑战的还是政府。营利性民办学校转为非营利性质后,其学费收入降低,学校发展依赖政府的资金支持,这将大大加重财政负担。”汪老师如是说。总之,新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初心不应改变,教育的历史传承性仍将继续,期待新规能够引导民办学校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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