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部门开展“安徽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林业局获悉,为迎接第一个“安徽湿地日”到来,市林业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推介活动,旨在诠释湿地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作用,唤起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和行动。
根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2016年11月6日是第一个“安徽湿地日”,主题是“湿地——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在宣传普及活动中,宿州市林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重点介绍、解读《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中有关保护、利用、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宣传普及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特别是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另外,还重点针对青少年进行科普宣传,培养他们从小树立保护湿地、关爱湿地的理念。
湿地是人类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与人类发展息息相关。湿地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多种物质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生态效益。湿地可以给我们多种多样的产物,包括木材、鱼虾、牧草等,还可以提供水电等多种能源利用。湿地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净化水源、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具有其它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报记者 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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