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病”都将交由城管“治” 安徽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亳州成为首批试点市之一
[摘要]我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亳州成为首批试点市之一
本报讯 噪声污染、违规停车、户外无照经营……以后这些行为都将归城管部门管理!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扩大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并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10报警电话、市长热线等对接。2016年下半年为改革试点示范阶段,亳州市和宿州、淮南、芜湖等地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进。
根据《意见》,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将实行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也就是说,“城管”不再只是传统概念上的“市容管理”,城市的“常见病”都将由城管来操刀治理。
“除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保和工商等部门的一些权力也转移到了城管部门。”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永生介绍,这些权力包括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王永生介绍,城管部门设立了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10报警电话、行风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等对接,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据介绍,为保障执法力度,城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将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城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机制,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这项改革牵涉与多个部门的交接,我们正根据《意见》要求加紧制定实施方案,报上级审批后实施。”王永生表示,城管部门执法范围扩大后,城市管理将告别“九龙治水”的局面,“权责更加明确”。
(记者 蒋加磊 实习生 李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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